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
2020/3/5
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` 
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(送审稿)
各位会员:大家好!
受协会第二届监事会的委托,由我向大会作工作报告,汇报监事会2019年工作情况,并对2020年监事会重点工作进行部署,请各位会员给予审议。如有不当之处,请第二届监事会的各位监事,给予批评指正。
一、2019年工作回顾:
2019年,让全国人民最难忘的是隆重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。我们为共和国70年的辉煌成就喝彩,被爱国主义的硬核力量震撼。
2019年,第二届届监事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,分别审议了理事会起草的《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各部门工作职责》(2019修订),审查志愿服务队项目活动审批制度,监督“百万助学”项目2019年助学金发放,积极落实协会党支部各项工作要求,组织开展“不忘初心·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活动监事会小组会议2次,组织监事列席党支部学习会议1次,广泛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,监事们积极找差距,监事们认真倾听协会党员会员们的发言和批评,为协会今后的工作落实奠定了思想基础。
2019年,第二届届监事会监事按照协会章程履职尽责,调解会员纠纷3次,充分维护协会团结发展大局,向协会第二届理事会及其常务理事会提出5条意见建议,分别围绕会员权益保障、志愿服务队财务收支、理事会活动审批、“重点帮扶家庭”情况审查、“百万助学”项目受助学生信息保密。
二、2020年重点工作部署: 
2020年是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年。我们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,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,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。各位监事,我们要万众一心加油干,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,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、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充分完成好协会党支部和章程赋予我们的纪律监督职能,履行监事职责,保障协会各项工作有序开展。
为落实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第五次、六次会员大会确定的目标任务,2020年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将提高协会公益项目服务质量,提高社会各界对协会的满意度,提高受助人的幸福指数,力争到2020年底协会服务达到多样化、常态化、专业化、制度化、项目化,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时代。让我们共同为推进锦州发展成为辽西区域中心城市,携手锦州人民共享小康社会美好生活而努力奋斗!
谢谢大家!
监事长:
 
 监事:
 
2020年1月11日
理事会、监事会会议决定:
因受到新型冠装病毒疫情的影响,原定于2020年3月份召开的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将推迟召开,原定需要经会员大会审议的《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第二届理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》(送审稿)、《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》(送审稿)理事会决定将直接根据《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信息公开制度》通过协会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等网络的形式向全体会员公布,并请全体个人会员、单位会员给予审议,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原则,形成最终决议。会员们如有不同意见,可通过评论的方式留言,无不同意见可不填写任何评论。无评论意见均视为同意,表示通过!
关于《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2019年度财务报告》(送审稿)因外聘审计公司工作需要,理事会决定现不直接通过网络公开发布,将通过网络进行内部保密发送。待审计公司完成审计后,协会将通过协会官网、微信公众号的形式向社会公布。
为协会2019年度年检(报)及审计工作需要,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,理事会将协会七次会员大会议程内容提前进行线上审议,如有不当之处请各位会员给予谅解。理事会决定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第七次会员大会将不再审议《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第二届理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》(送审稿)、《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第二届监事会2019年度工作报告》(送审稿)、《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2019年度财务报告》(送审稿)这三项议程,对于不同意见理事会将合理采纳,会议纪要将给予补录这三项议程决议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
  第二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0年2月16日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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