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ublic welfare.公告
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监事会制度
 第一条 本会监事会是会员(代表)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机构,监督本会的活动,对会员(代表)大会负责。 第二条 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。监事会成员为3人以上单数。 全体监事应选举一名监事任监事长。 第三条 监事由会员(代表)大会选
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理事会制度
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理事会管理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本会《章程》制定本制度。   第二条 本会设理事会,理事由会员(代表)大会选举产生,理事人数不多于会员(代表)总数的1/3。   第三条 理事会为会员(代表)大会的常设机构,在
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会员(代表)大会制度
 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会员(代表)大会工作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本会《章程》制定本制度。   第二条 本会由会员(代表)组成会员(代表)大会(会员数量在100个以上,可以推选代表组成会员代表大会,会员代表由会员选举产生)
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民主决策制度
 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的民主决策工作,确保决策的科学化、民主化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本会《章程》制定本制度。     第二条 本会的重大事项,须通过民主程序决定,方能作出决策、执行
锦州市星星之火爱心协会民主选举制度
第一条 为规范本会会员(代表)大会的选举工作,保障会员依法行使民主选举权利,依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本会《章程》制定本制度。   第二条 本会(理事长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[选任制]、)理事、监事,须经会员(代表)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
致2016年高考贫困学生的一封信
同学们你们好! 高考成绩即将可以查分,许多同学将进入向往已久的大学校门。为了帮助今年贫困学子完成学业,我们采取多种途径多种办法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顺利入学。 如果你符合以下条件,可向我们提出资助申请: 1、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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